臺南市立新化幼兒園108學年度代理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由關廟幼兒園代為招考)
壹、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幼兒園定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聘期:108學年度教保活動課程實施期間(最終聘期起迄時間依教育局核定為準)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自108年08月30日至109年1月20日、第二學期自109年2月11日至109年6月30日止。
壹、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幼兒園定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聘期:108學年度教保活動課程實施期間(最終聘期起迄時間依教育局核定為準)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自108年08月30日至109年1月20日、第二學期自109年2月11日至109年6月30日止。
四、上班地點:新化區那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情事者。
二、幼兒園教保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大學畢業),具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資格者尤佳。
(二)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除前項規定外,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亦取得幼兒園教保員資格:
一、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二、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定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情形者。
(二)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
(四)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五)已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108年8月26日(星期一)至108年8月28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本園網站(http://tncg100.blogspot.com/下載使用(報名表、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一次招考方式辦理,招考報名繳件期限為即日起至108年8月28日8時30分至16時(親自送件)。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情事者。
二、幼兒園教保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大學畢業),具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資格者尤佳。
(二)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除前項規定外,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亦取得幼兒園教保員資格:
一、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二、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定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情形者。
(二)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
(四)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五)已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108年8月26日(星期一)至108年8月28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本園網站(http://tncg100.blogspot.com/下載使用(報名表、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一次招考方式辦理,招考報名繳件期限為即日起至108年8月28日8時30分至16時(親自送件)。
二、地址:臺南市關廟區文化街3號。
本案聯絡人:關廟幼兒園職員林欣儀。電話06-5956998轉203。
三、應繳交證件:【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請以A4紙張大小影印,按(一)~(六)順序裝訂成冊。
(一)甄選報名表
(二)個人簡歷
(三)資格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A4同一面)
2.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或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證明等)
3.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研習證明(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規定)
4.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四)切結書
本案聯絡人:關廟幼兒園職員林欣儀。電話06-5956998轉203。
三、應繳交證件:【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請以A4紙張大小影印,按(一)~(六)順序裝訂成冊。
(一)甄選報名表
(二)個人簡歷
(三)資格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A4同一面)
2.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或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證明等)
3.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研習證明(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規定)
4.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四)切結書
(五)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六)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四、報名方式:
1.請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
2.採親自送件或委託他人送件,所有繳交資料需於期限內送達本園辦公室。
陸、待遇:
薪資支給,依契約進用辦法第12條規定:第四條第一項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執行教保員職務者,其薪資依第一項支給基準表及其學歷,按初任第一級之薪資計算給付月薪,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招考甄選時間:108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09:00
(六)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四、報名方式:
1.請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
2.採親自送件或委託他人送件,所有繳交資料需於期限內送達本園辦公室。
陸、待遇:
薪資支給,依契約進用辦法第12條規定:第四條第一項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執行教保員職務者,其薪資依第一項支給基準表及其學歷,按初任第一級之薪資計算給付月薪,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招考甄選時間:108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09:00
(請於上午08時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地點:關廟幼兒園2F多元教室
二、應試人員當天請親自至關廟幼兒園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捌、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教學演示內容自訂並備妥教學簡案一式3份,於試教時提交甄審委員參考。
(二)每人10分鐘。( 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時間10分鐘,由本校評審委員進行口試(依教育理念、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
四、甄選注意事項:
(一)試教與口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報到時一併公佈,請依序進場。
(二)試教與口試時請攜帶相關資格證件及國民身分證。
(三)考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先進行試教,全數試教完畢後再進行口試。
玖、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108年8月29日(星期四)12:0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於本校網站(http://tncg100.blogspot.com/)公告並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恕不另外通知。
三、錄取人員請於108年8月29日(四)下午15時00分前至辦公室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應試人員當天請親自至關廟幼兒園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捌、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教學演示內容自訂並備妥教學簡案一式3份,於試教時提交甄審委員參考。
(二)每人10分鐘。( 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時間10分鐘,由本校評審委員進行口試(依教育理念、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
四、甄選注意事項:
(一)試教與口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報到時一併公佈,請依序進場。
(二)試教與口試時請攜帶相關資格證件及國民身分證。
(三)考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先進行試教,全數試教完畢後再進行口試。
玖、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108年8月29日(星期四)12:0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於本校網站(http://tncg100.blogspot.com/)公告並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恕不另外通知。
三、錄取人員請於108年8月29日(四)下午15時00分前至辦公室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