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波拉病毒感染
伊波拉病毒感染為伊波拉病毒所引起的嚴重急性疾病,其初期症狀為突然出現高燒、嚴重倦怠、肌肉痛、頭痛與咽喉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實驗室檢驗則發現白血球、血小板降低與肝功能上升。個案死亡率可高達9成。
伊波拉病毒是線狀病毒科(Filoviridae)的成員,直徑約80 nm,970 nm長。呈長條形,構造奇特,有時呈分叉狀,有時捲曲,長度可達10 μm。伊波拉病毒屬(Genus Ebolavirus)目前有五種病毒: Bundibugyo、Zaire、Sudan、Reston,與Taï Forest,其抗原與生物特性會有所區隔。其中Bundibugyo, Zaire和Sudan伊波拉病毒與非洲伊波拉病毒感染疫情有關;Reston伊波拉病毒曾在菲律賓與中國大陸被發現,可造成人類以外靈長類的致死出血性疾病,雖曾有零星的人類感染個案,但臨床上皆無症狀。
伊波拉病毒感染
全國含本土及境外移入病例地理分布
(2014/01/01 - 2014/11/05)
全國含本土及境外移入病例地理分布
(2014/01/01 -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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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疾病資訊
傳播方式:
透過接觸受感染果蝠,此病毒可直接傳染給人,或是透過中間宿主之野生動物,例如受感染的猴、猿等再傳染給人。
人與人之傳染是因直接接觸到被感染者或其屍體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是間接接觸被感染者體液污染的環境而感染。至今尚未有藉由空氣微粒(aerosols)傳播的案例報告。醫護人員被感染之情況在非洲頗為常見,主要是因為醫護人員照顧病患時未遵守適當的防護措施(如洗手、配戴標準防護裝備等)。
潛伏期:
2~21 天,平均為 4–10 天。
發病症狀:
其初期症狀為突然出現高燒、嚴重倦怠、肌肉痛、頭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實驗室檢驗則發現白血球、血小板降低、凝血功能異常與肝功能指數上升。個案死亡率可高達9成。
預防方法:
伊波拉病毒目前尚無有效疫苗可供預防接種。其他預防方式包括
1.在流行地區,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食用肉類前應煮熟。
2.避免直接接觸被感染者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可能被污染的環境。如需照顧病患則應配戴手套及合適之個人防護裝備。男性病患於康復後三個月內,精液仍可能帶有病毒,故男性病患於這段時間應避免性行為,或使用保險套。病患屍體應於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
3.因疾病初期症狀較不具專一性,醫護人員照護所有病患需提高警覺並配戴標準防護配備,實施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呼吸道衛生、避免體液噴濺等。如近距離(一公尺內)照顧疑似或確定個案時,則應穿著連身型防護衣並配戴N95口罩等高規格個人防護裝備(配戴護目鏡、隔離袍與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觸病患之血液及體液。
4.旅遊及檢疫指引
前往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例發生地區之旅遊者建議
前往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例發生地區之旅遊者建議
治療方法與就醫資訊:
1.治療方法
無特定或標準治療方法,以支持性療法為主,包括病患體液及電解質平衡、維持血壓及氧氣狀況、補充失血和凝血因子、併發性感染的治療等。
2.就醫資訊
民眾應盡量避免前往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等疫區,民眾自疫區返國後21天內,應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有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並協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醫師如發現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人應立即收治於隔離病房,並至遲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機關。照護人員應做適當防護,並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21天為止。
預防接種建議:
伊波拉病毒感染目前尚無有效可施打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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