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臺南市立新化幼兒園108學年度代理契約教保員甄選簡章(由關廟幼兒園代為招考)


臺南市立新化幼兒園108學年度代理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由關廟幼兒園代為招考)
壹、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幼兒園定期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聘期:108學年度教保活動課程實施期間(最終聘期起迄時間依教育局核定為準)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自1080830日至109120日、第二學期自109211日至109630日止。
四、上班地點:新化區那拔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情事者。
二、幼兒園教保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大學畢業),具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資格者尤佳。
(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除前項規定外,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亦取得幼兒園教保員資格:
一、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二、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定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情形者。
(二)教師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者。
(四)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者。
(五)已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108826日(星期一)至108828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本園網站(http://tncg100.blogspot.com/下載使用(報名表、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一次招考方式辦理,招考報名繳件期限為即日起至108828830分至16(親自送件)
二、地址:臺南市關廟區文化街3號。 
本案聯絡人:關廟幼兒園職員林欣儀。電話06-5956998203
三、應繳交證件:【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請以A4紙張大小影印,按()~()順序裝訂成冊。
(
)甄選報名表
(
)個人簡歷
(
)資格證件: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A4同一面)
2.
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或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證明等)
3.
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研習證明(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規定)
4.
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
)切結書
()近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四、報名方式:
1.
請先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申請。
2.
採親自送件或委託他人送件,所有繳交資料需於期限內送達本園辦公室。
陸、待遇:
薪資支給,依契約進用辦法第12條規定:第四條第一項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之人員,執行教保員職務者,其薪資依第一項支給基準表及其學歷,按初任第一級之薪資計算給付月薪,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招考甄選時間:108829日(星期四)上午09:00
(請於上午085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地點:關廟幼兒園2F多元教室
二、應試人員當天請親自至關廟幼兒園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捌、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教學演示內容自訂並備妥教學簡案一式3份,於試教時提交甄審委員參考。
(二)每人10分鐘。( 9分鐘第一次響鈴,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時間10分鐘,由本校評審委員進行口試(依教育理念、幼兒教育及行政相關問題與口語表達能力進行口試)。
四、甄選注意事項:
(一)試教與口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報到時一併公佈,請依序進場。
(二)試教與口試時請攜帶相關資格證件及國民身分證。
(三)考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四)先進行試教,全數試教完畢後再進行口試。
玖、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108829日(星期四)12:00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於本校網站(http://tncg100.blogspot.com/)公告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恕不另外通知。
三、錄取人員請於108829()下午1500分前至辦公室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019年8月15日 星期四

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三次甄選結果公告

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第三次甄選結果公告

正取:林○巧       備取:陳○雅

備註:甄選錄取人員請於108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6時前,洽本園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錄取資格

2019年8月13日 星期二

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第三次甄選因雨停班停課延期公告

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第三次甄選因雨停班停課延期注意事項:


三次招考甄選:

  原訂第三次招考甄選日期順延至: 108815(星期四)

上午09時00分(請於上午8時50分前報到)

三、正取人員報到順延至108815(四)中午12時以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


2019年8月5日 星期一

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第三階段代理教師甄試

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第三階段代理教師甄試
壹、依據:
一、教師法、特殊教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112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7條、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6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幼兒園代理教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1
三、聘期:108/08/30-109/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四、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五、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貳、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公告時間:
()2次公告時間 10885(星期一)下午3時至108812(星期一)上午12時
參、 一、簡章公告:
公告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系統─學校校務資訊(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二、簡章表件:上開公告系統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tncg100.blogspot.com公告。
()3次報名時間 10886(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108812(星期一)上午9時至12
二、地點:71847臺南市關廟區文化街3號。電話:06-5956998#203聯絡人:林欣儀 ( mailgaun04@mail.tainan.gov.tw)
三、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8812(星期一)上午12時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採現場送件審查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請送件至臺南市立關廟幼兒園地址:臺南市關廟區文化街3號。聯絡人:林欣儀,電話:06-5956998#203
四、應繳交證件及方式:()~()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報名表乙份。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乙件,另具有專長者請檢附證明。
()切結書
()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
1.臺南市108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候用名冊或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或教保員資格者。
柒、甄選日期及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甄選日期
()3次甄選日期: 108813(星期二)上午0830開始(請於上午0820分前至本園二樓報到)。
二、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試教(60%)
1.範圍:幼兒園統整課程(不限版本、主題自選、教材、教具請自備)報到時繳交教學活動設計一式五份。
2.時間:每人10分鐘(9鐘響鈴1次,第10分鐘響鈴2次,立即結束)
3.試教現場無學生。
()口試(40%)
1.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2.時間:每人10分鐘(視人數多寡調整)
3.書面審查:自備學歷專長履歷一式五份(A4大小,格式自訂) 報到時繳交。
()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甄選地點:本園(臺南市關廟區文化街3號二樓)
三、甄選注意事項:
()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園二樓辦公室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甄試序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報到時一併公佈,請依序進場。
()甄試時請攜帶教師證及國民身分證。
()考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捌、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取人員。
()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813(星期二)上午12時前公告在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區公告並通知錄()取人員。
二、錄取人員應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經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8813(星期二)下午4時前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園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毋須血液檢查,須含肺部x光透視),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錄取人員應繳交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警察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
六、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拾、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